核心争议
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线上定向融资产品的性质如何认定,各被告是否应当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核心争议解答
邢君律师结合(2021)粤0306民初字26578号生效判决分析:基于本案中产品约定固定收益、投资人不承担经营风险的特定事实,法院认定案涉产品名为委托理财实为民间借贷,判决发行人还本付息,承诺担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对平台方、挂牌方及相关股东的连带责任请求。
真实案件情况
脱敏后的案件事实:2019年4月,原告陈某某通过某某信息科技公司运营的线上APP,认购了某某实业公司发行的“盈益20190409019”定向融资产品,出资108000元,约定年化利率8.5%,期限9个月,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某某汽车零配件公司出具担保函,承诺对该产品的到期还本付息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该产品由某某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登记,原告认购后仅收到两个月利息共计1530元,到期后本金及剩余利息均未兑付,原告遂起诉六被告,要求所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协议内容及履行情况看,原告不承担发行人的经营风险,仅收取固定收益,到期收回本金,符合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因此认定原告与发行人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法院同时认为,某某信息科技公司仅作为居间方提供媒介服务,并未承诺承担兑付或担保责任,原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不足;某某产权交易中心并非案涉认购协议的当事人,仅做形式审查挂牌登记,产品说明书也明确其不对投资风险做保证,因此也不承担责任;原告要求保证人的股东层层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判决发行人还本付息并支付违约金,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定向融资产品一定都属于委托理财吗?
一般规则是,判断此类产品的性质,核心要看是否约定固定收益、是否由投资人承担经营风险。如果产品明确约定了固定年化收益,到期还本,投资人不参与发行人经营利润分配,也不承担经营亏损,那么就符合民间借贷的特征,会被法院认定为民间借贷,而非委托理财关系。邢君律师认为,本案中正是因为产品条款完全符合这个特征,才被认定为民间借贷,这也是此类案件中最常见的裁判思路。
产品出问题,平台和挂牌方就一定要担责吗?
一般规则是,平台如果仅提供居间信息服务,协议中已经明确披露其仅提供信息服务,不承担兑付或担保责任的,法院不会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挂牌方如果仅对产品做形式审查、挂牌登记,并非合同当事人,也没有作出担保或兜底承诺的,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平台或挂牌方存在过错,比如虚假宣传、未尽审核义务,且该过错与投资人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可能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平台和挂牌方存在应当担责的过错,因此法院驳回了对该两类主体的诉请。
办案视角与实务建议
邢君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遇到此类线上投资纠纷,核心证据是电子认购协议、产品说明书、担保函、平台交易记录、充值提现记录。这些证据是认定基础法律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的关键。本案中原告正是因为留存了完整的上述证据,才得以让法院支持其对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投资人无法提供上述核心证据,可能会因为举证不足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邢君律师提醒,电子证据要注意留存原始载体,不要轻易删除平台内的聊天记录、协议原文,必要时可以做公证固化。
投资者在购买线上发行的此类产品时,不要盲目相信平台的宣传,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谁是最终的还款责任主体,是否有足额担保。不要想当然认为平台或者挂牌方会兜底,实践中绝大多数此类产品的协议都会明确约定平台和挂牌方仅提供服务,不承担兑付责任,这点一定要提前确认清楚,避免事后维权陷入被动。
起诉时要准确确定责任主体,不要盲目把所有关联主体都列为被告,否则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本案中原告起诉了平台、挂牌方、保证人的层层股东,最终都被驳回,额外增加了诉讼费和诉讼时间。应当根据协议约定,优先起诉发行人和担保人,再根据证据情况确定是否追加其他责任主体。
邢君律师提醒,以上是同类案件的一般经验,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分析,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1)粤0306民初字26578号
案由:民事/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审理中转为民间借贷)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1年12月3日
法律依据
本案判决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应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条款如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由邢君律师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