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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2026-09-19 16:50:29

委托理财签了回购协议,能要回本金和收益吗?

更新:2026-09-19 16:50:30

邢君律师
邢君 专职律师 · 诚公冯黄伍林(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委托理财回购约定合法有效,法院支持原告要求支付回购款的诉请,邢君律师结合(2023)粤0391民初529号深圳前海法院生效判决,分析委托理财回购纠纷的裁判规则与实务要点。

核心争议解答

邢君律师结合(2023)粤0391民初529号生效判决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回购协议是否有效,原告主张的利息、罚息、律师费能否得到支持。基于本案中双方自愿签订回购协议的事实,法院认定回购协议有效,支持原告要求支付160万元回购款的诉请,对约定过高的逾期罚息进行了调整,因未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未支持律师费诉请。

真实案件概况

2019年9月,原告曾某与被告刘某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曾某出资160万元向刘某购买项目公司0.2%股权,刘某承诺若项目公司未满足顺某集团控股子公司持股15%的条件,刘某需按投资本金加8%年化收益回购股权。原告依约支付了160万元投资款后,项目未达到约定条件,双方于2021年11月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刘某分期支付160万元本金,2022年4月30日前付清全部本金和8%年化利息,逾期按日千分之一计收罚息。后刘某未按约定付款,原告起诉至法院。

从邢君律师办案经验看,本案原告胜诉的核心就在于回购协议约定清晰,所有权利义务都落在纸面上,给法院认定事实提供了充分依据,被告拿不出证据证明协议非自愿签订,抗辩自然得不到支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回购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应当依约履行回购义务,对原告主张的利息按约定8%年化支持至约定还款日,因日千分之一的罚息折算年利率过高,酌定调整为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逾期罚息,因双方未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的诉请。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3)粤0391民初529号
案由: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3年2月28日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回购协议超出原投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就无效吗?

只要回购协议是双方事后自愿达成的新合意,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法定无效可撤销情形,即便超出了原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期限,新的回购协议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被告刘某主张回购协议非自愿签订,且原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回购协议无效,但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未采纳该抗辩意见。邢君律师认为,实践中一方主张合同非自愿签订,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否则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起诉时能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外,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由提起诉讼的一方自行承担,只有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请。本案中双方的投资协议和回购协议都没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的诉请。即便原告已经实际支付了律师费,也无法要求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

本案判决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内容一致,核心规则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办案视角与实务建议

邢君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第一,关键证据方面,委托理财回购纠纷中,核心证据就是书面回购协议,协议中一定要明确约定回购条件、回购时间、回购价格、违约责任,本案中原告的回购协议约定清晰,明确了被告的回购义务,这是原告胜诉的核心关键。如果主张对方违约,还要注意留存催告对方履行义务的证据,比如本案原告发送了书面律师函催告,固定了被告违约的事实,更有利于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第二,事前风控方面,签订投资或委托理财协议时,投资方如果希望保障资金安全,一定要明确约定回购条件,将触发回购的情形写得清晰可执行,比如本案中约定了目标公司必须满足特定股东持股条件,否则触发回购,这样就能有效保障投资方的退出权利。另外,对于违约责任不要约定过高,因为过高的违约金法院一定会依法调整,虽然调整后仍能得到支持,但会增加争议解决的时间成本,建议约定合理的违约责任。

邢君律师提醒,遇到具体案件还是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仅作实务参考。

免责声明:本文由邢君律师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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